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洛碛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库岸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洛碛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库岸部分)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洛碛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库岸部分)
建设单位:海立方809娱乐网站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工程起于上坝,途经洛碛集镇码头、西南合成制药总厂、竹林湾、王家坝、经堂湾、糖房湾,止于青木村桂花湾,治理河道长约2790m。新建护岸工程长约4879.5m,新建排洪箱涵1座,排洪明渠5座,下河梯道10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工期:16个月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4484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海立方809娱乐网站
2、项目联系人:肖 波 联系电话:1592315545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联 系 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18203061392
邮 箱:860595287@qq.com
邮 编:45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现场调研一收集资料→环境评价一得出结论
2、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的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污染物控制措施技术经济论证,选址合理性分析。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认可;重点关心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实施对您及周围居民、单位的影响;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示为公众参与调查首次公示,于2020年7月2日在该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送审前),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填公众表意见表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海立方809娱乐网站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洛碛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库岸部分)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